
岳塘新闻网11月12日讯(通讯员:李石波)近日,岳塘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诈骗案件,被告人肖某因涉嫌诈骗罪,被该院依法移送起诉。
被告人肖某2014年曾因诈骗被判刑,因缺钱又想重操旧业。2018年12月的一天,肖某事先准备好白糖,用透明塑料袋包好再用卫生纸包好,然后在岳塘区一小区门口搭乘一台的士,肖某要求的士司机周某将车开往株洲市某酒店,在路上肖某故意将小包白糖拿出来,并告诉司机周某这是包“毒品”。肖某说自己来找朋友办事身上现金不够,找周某借点钱,过会就还并会给好处,可以将毒品抵押给司机。司机周某信以为真,微信转账给其一千多元,收到钱后,周某借口找人下车并要司机等他,然后趁机溜走。经查,肖某还有多次类似诈骗行为。
检察官提醒:根据刑法第266条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本案中,肖某利用司机想拉回头客,让司机误认为其有钱实施诈骗,手段其实很简单,提醒广大司机加强防范意识,不轻易借大额数量的钱给陌生人,更不要借钱给跟“毒品”有关的人,避免财产遭受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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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岳塘新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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